全体在校生、各位校友: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创客方舟”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以下简称:“创客方舟”)旨在为我校学生创新创业团队提供创业初期的办公场所、创业指导咨询、创业团队培训、创业投融资对接、创客互动交流等相关指导服务。为更好服务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进一步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学校现面向学校全日制学生和相关校友招募创新创业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场地情况
06平方米(㎡)“迷你”格子商铺(一楼)
04平方米(㎡)共享工位(二楼)
40平方米(㎡)独立办公室(三楼);
16平方米(㎡)独立办公室(三楼)
20平方米(㎡)独立办公室(三楼)
25平方米(㎡)独立办公室(三楼)
二、招募对象
(一)项目负责人和团队主要成员须为我校正式注册全日制学生或毕业五年内校友(即在2019年以后的毕业生),具有较高的素养和品格,懂政策,重信誉,有一定经营能力,接受学校的管理。
(二)“创客方舟”所招募的项目分为两类:第一类为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且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9年3月1日后注册)的创业项目;第二类为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的创新创业项目。
(三)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且结合专业特色的技术服务型、产品开发型项目优先入驻;服务类、商贸类项目其次;日用品、服装、餐饮等实体类公司不得申请入驻。
(四)申报项目主要成员应具有较强的创业精神、勇于挑战自我,学习成绩优秀。
三、入驻程序
(一)提交申请材料。
1、《“创客方舟”项目入驻申请表》;
2、项目的商业计划书,已在工商部门注册的项目需要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公章;
3、已在工商部门注册的项目的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
4、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成员的简历、学生证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推荐信。
(二)创新创业学院对入驻项目进行资格审查。
(三)创新创业学院组织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评审专家组成员对入驻项目进行评审,公示评审结果。
(四)公示无异议的入驻项目报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五)通过审批的入驻项目签署《“创客方舟”入驻协议》,并入驻运营。
四、扶持政策
(一)为入驻“创客方舟”的项目提供注册地址、办公场地、培训辅导、投融资对接、项目申报指导等服务。
(二)协助对接政府部门、咨询公司等第三方机构为入驻项目提供协助办理工商注册、创业贷款、财务代帐、法务咨询等服务。
(三)协助入驻项目申请国家、省市区的创新创业优惠政策奖励。
四、报名时间
请于2024年3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发至邮箱:sc3099@yeah.net。标题注明:创客方舟-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
联系人:张拓
电 话:18061753108
附件:
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