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学生:
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修改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9〕15号)以及《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等文件以及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现将2024-2025学年学生岗位实习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顶岗实习工作
根据规定要求,学生实习的本质是教学活动,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岗位(顶岗)实习是学生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由学校安排或者经学校批准自行到企(事)业等单位,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进行职业道德和技术技能培养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
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顶岗实习是所有学生的必修课程,学生须按照报教务处备案的各专业实习计划(包括岗位要求、实习目标、实习任务、实习标准、必要的实习准备和考核要求等实施实习的保障措施等)及有关要求参加顶岗实习,通过考核后方可获得相应课程学分。除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可申请免修顶岗实习课程的退伍复学学生外,2022级全体学生均须参加顶岗实习,时间从2024年11月下旬(本学期课程结束)至2025年6月初。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顶岗实习》课程安排在第五学期后8周和第六学期前14周,共计22个学分。
1.合理选择实习单位
(1)学生可选择学院统一安排的实习单位开展顶岗实习,单位名单见《实习企业信息》(见附件3),实习岗位应当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原则上不得跨专业大类。
(2)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或家长)若明确不同意学校实习安排的,可自行选择符合条件的实习单位;不具备统一安排学生实习条件的专业,学生也可自行选择符合条件的实习单位。
2.规范签订实习协议并提供相关文件
(1)签订实习协议
为确保实习期间各项权益,在参加顶岗实习前,学校(授权二级学院代表)、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必须签订《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见附件4),并依法严格履行协议中有关条款。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不得安排学生顶岗实习。
(2)实习开始前的文档材料准备
① 二级学院统一安排学生实习的,应取得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签字的《学生岗位实习知情同意书》(见附件5)。
② 自行选择实习单位的学生应提交由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签字确认的《学生自主岗位实习申请表》(见附件6),经二级学院岗位实习管理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报教务处同意后实施。
③可针对《三方协议》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在协议最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参考模版见附件7),也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
④委托签约的请签署职业学校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签约委托书(见附件8)。
所有学生应在实习前将经三方签字盖章的《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和(《学生岗位实习知情同意书》或《学生自主岗位实习申请表》二选一)纸质版提交至所在班级辅导员;同时学生应当在工学云平台“实习申请”模块上传经三方签字盖章的实习协议扫描版并按要求在工学云平台上提交《学生自主岗位实习申请表》。
未按规定提供实习协议等文档的纸质、电子版进行备案的,学生实习成绩将不予认定。
3.严格管控实习过程
(1)外地实习住宿管理。二级学院统一安排学生到外地实习(南京市以外地区),原则上应安排学生到有统一住宿条件的实习单位,并与实习单位共同制定住宿请销假制度。学生申请在统一安排的宿舍以外住宿的,须经学生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签字同意,并报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备案后方可办理(提交纸质版给辅导员)。
(2)跨省、跨国实习管理。二级学院统一安排学生跨省实习(江苏省以外地区实习),二级学院应当报教务处审批后实施;学生自主选择跨省实习,二级学院应当报教务处备案。二级学院安排学生赴国(境)外实习,二级学院应当按照要求做好事前考察,符合要求的报教务处审核、并经校长办公会批准后实施。
二级学院统一安排学生跨省、跨国实习或学生自主选择跨省实习,学生应填写《跨省、国(境)外岗位实习审批表》(见附件9)纸质版和《江苏省职业学校学生跨省实习、国(境)外实习报备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0)电子版提交给辅导员。
创新创业学院岗位实习专员每月30日上报根据《江苏省职业学校学生跨省实习、国(境)外实习报备信息汇总表》统计的新增汇总数据;教务处负责将跨省、跨国实习的学生情况上报教育厅备案。
(3)学生实习过程管理。学生在实习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实习要求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实习纪律及实习协议,爱护实习单位设施设备,完成规定的实习任务。
① 实习期间,尊重实习单位领导和同事,虚心请教,安全实习,严禁从事与实习内容无关的工作,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实习期间自行离开实习单位),学院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② 学生须按照要求在工学云平台提交实习申请、变更实习单位等相关材料;提报具体的实习地点,每天在实习单位使用工学云平台打卡,打卡天数不少于100天;每周撰写一篇实习周报,不少于200字;顶岗实习结束后,提交1篇不少于1500字的顶岗实习总结报告,并提交由实习单位指导老师签署并加盖实习单位公章的《学生顶岗(毕业)实习考核表》(附件13-6,如无此项,不予评定实习成绩);除周报外,定期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校内实习指导老师汇报实习情况,学生每月汇报次数不少于3次,若出现重大问题和困难应立即向校内实习指导老师汇报;实习期间须保持与班主任和辅导员老师的常态化联系,及时汇报实习期间的工作、生活、学习和心理等各个方面情况。
③ 校内实习指导老师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业务指导和日常巡查工作,原则上每日应通过工学云平台上的学生实习周报和打卡信息检查并记录学生实习情况,及时在工学云平台处理学生实习申请、变更实习单位、实习周报批阅等事项,完成相关指导过程记录,根据学生实习表现及专业实习计划中的考核标准对学生进行实习考核。
④ 严格执行实习考核有关规定。学生实习考核纳入学业评价,考核成绩作为毕业的重要依据。根据《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三十八条有关规定:“实习考核成绩不合格的,应当参加重修。涉及学分认定和转换的按《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学习成果认定、积累与转换管理办法》执行。实习成绩一般按优(90以上)、良(80-89)、中(70-79)、及格(60-69)、不及格(59以下)五级记分制评定,记入学生成绩单”;“学生因故或因病不能参加岗位实习,必须持有关证明向所在二级学院及实习单位请假。病事假超过岗位实习天数的1/3 以上或无故缺勤天数超过岗位实习天数的 1/4 以上者,实习不能通过考核”。
4. 加强实习安全管理
(1)学生实习前须参加二级学院组织的实习安全教育。
学生须在实习前接受包括生产安全、生活安全及防骗防诈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即参加“毕业生顶岗实习安全主题教育班会”,每名学生应当在离校参加实习前签署《实习安全承诺书》(见附件11)。学生在进入工作岗位前务必参加实习单位组织的安全培训。学生若发现实习单位违反国家相关安全生产规定安排学生实习的,应及时向校内实习指导老师和学院岗位实习专员反映,以便二级学院及时干预、纠正。
二级学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顶岗实习协议的约定,为实习学生购买实习责任保险,责任保险范围应覆盖实习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学生实习期间遭受意外事故及由于被保险人疏忽或过失导致的学生人身伤亡,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以及相关法律费用等。实习协议约定由实习单位支付学生实习责任保险投保经费的,二级学院应督促实习单位及时履行相关义务。
(2)学生实习期间遇重大风险启动“实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学生在实习期间遇有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安全、疫情防控等突发事件或重大风险时,二级学院接到报告后将启动实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学生应按属地管理要求,分不同风险等级、实习阶段落实分类管控。
特别是当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后,二级学院接到通报后立即启动“实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学生校内实习指导教师(或其辅导员、班主任)在获悉具体情况后应立即向二级学院实习管理工作小组(岗位实习专员)汇报,同时通知学生家长;二级学院将实习安全事故具体情况上报教务处,同时与实习单位在第一时间采取救治措施,同学工处妥善做好善后工作和心理抚慰;教务处将实习安全事故情况上报分管校领导,同时上报学校安全工作委员会。
5. 立卷归档实习材料
实习材料及存档方式如下。
(1)学生应提交:
①岗位实习三方协议(见附件4)签字盖章纸质版一式三份提交给辅导员,其中一份提交学院存档;签字盖章扫描电子版在工学云平台“实习申请”模块上传;
②学生自主岗位实习申请表(见附件6)纸质版提交给辅导员;实习安全承诺书(见附件11)纸质版提交给辅导员;
③二级学院统一安排学生跨省、跨国实习或学生自主选择跨省实习,学生应填写《江苏省职业学校学生跨省实习、国(境)外实习报备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0)电子版和《跨省、国(境)外岗位实习审批表》(见附件9)纸质版提交给辅导员;
④学生实习周报(不少于200字)电子版提交至工学云平台;
⑤学生顶岗实习总结报告(不少于1500字)电子版提交至工学云平台;
⑥学生顶岗实习手册(见附件13-5、13-6、13-7)电子版提交至知网论文管理系统;
⑦有关佐证材料(照片、音视频等)电子版提交至工学云平台。
(2)校内实习指导老师及学院应提交:
①实习计划(专业负责人撰写、专业中心主任审核后由二级学院在工学云平台提交);
②学生实习检查记录(实习指导老师在工学云平台提交);
③学生顶岗实习手册中的实习考核结果(附件13-6,校内实习指导老师在工学云平台提交);
④年度顶岗实习工作总结(二级学院于每年6月份在工学云平台提交);
⑤三方签字盖章的纸质实习协议(每生一份)存档备查;
⑥有关佐证材料(照片、音视频等)电子版提交至工学云平台。
6. 实习管理机构和报告制度
(1)创新创业学院岗位实习管理工作小组
组长:陈江江、陆莹
成员:王利、杭俊、许传久、黄忆静、陈静、韩喜君、顾焕、秦虹、王倩文、高煜欣、陈曙光、宋春雪、生俊敏、李慧(岗位实习专员)
职责:负责岗位实习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具体包括审核专业实习计划、遴选与管理实习单位、组织学生实习安全教育、学生岗位实习过程管理、组织购买学生实习保险、管理实习指导教师、处理学生实习突发事件、组织实习材料归档与信息报送等工作。
(2)二级学院岗位实习日报制度
根据教育厅要求,职业院校岗位实习工作实行数据日报制度。二级学院实习专员在规定时间节点每日下午4点前上报更新本单位实习数据,教务处每日向教育厅报送全校岗位实习情况数据。
(3)二级学院岗位实习专员
职责:负责跟踪双创学院学生本年度的岗位(跟岗和顶岗)实习工作,第一时间处理学生实习工作中的各种问题。每日下午4点前向教务处汇总体现本学院当天岗位实习情况的各项数据。
7. 其它说明
(1)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退伍复学学生可申请免修岗位(顶岗)实习课程。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① 顶岗实习开始前(2024.11),退伍复学学生需要在工学云平台提交免实习申请,并同时向校内实习指导老师和实习专员电话报备;
②第六学期(2025.5),22级毕业班退伍复学学生可进教务系统申请免修《顶岗实习》课程,申请时需要上传退伍证(无须提交退伍小结);
③ 顶岗实习结束后(2025.6),退伍复学学生须在工学云平台提交退伍小结。
(2)除上述特殊情况外,全院各专业学生均需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参加岗位(顶岗)实习。
二、毕业设计(论文)
毕业设计(论文)是我校毕业生毕业资格审定的重要依据,现根据《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和近年来省教育厅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我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毕业设计(论文)对象:
毕业生需完成顶岗实习环节,并通过顶岗实习单位和学校考核,方可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每位学生必须选择与自己专业相关的论文选题。
2、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为提高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效率、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相关数据汇总分析,2025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使用“中国知网论文管理系统”完成。
(1)登录网址
http://jmi.co.cnki.net/
(2)账号设置
学生账号为学号,初始密码为HS+学号,登陆后请及时修改密码。
(3)论文提交流程
毕业论文选题、过程材料提交、论文指导中期检查、论文修改、查重(不得超过30%)、终稿提交等工作均应当在中国知网论文管理系统完成(顶岗实习材料统一在工学云平台上传)(具体流程时间节点见附件13)。
3、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要求与检测:
(1)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由毕业生独立完成。
(2)毕业生参照《毕业设计(论文)/顶岗实习学生手册》(见附件13)要求,完成。
学生在返校前可以通过经学校认可的论文检测系统自行检测,要求重复率低于30% (请保留并打印检测报告,请指导老师评阅时一并提交)。
4、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离校前要求:
据以往惯例,学生11周期末考试之后均可离校,为了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正常进行,请学生与自己的指导老师于11月13日之前进行第一次见面。
5、《毕业设计(论文)/顶岗实习教师手册》说明:
论文指导教师应按《毕业设计(论文)/顶岗实习指导教师手册》(见附件12)要求,加强对指导毕业生的管理,切实提高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质量。
6、其他注意事项:
为配合做好省教育厅每年的普通学校本(专)科毕业设计(论文)评优与抽检工作,计划在2024-2025-2学期即2025年6月上旬安排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集中答辩,请各位学生届时做好提前返校准备(推荐提前两周返校)。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13851464766
邮箱:jmicxcyxy@163.com
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10月18日
附件:
1.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2.关于印发《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的通知
3.实习企业信息导入模版
4.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2024版
5.学生岗位实习知情同意书
6.学生自主岗位实习申请表
7.补充协议
8.职业学校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签约委托书
9. 跨省、国(境)外岗位实习审批表
10.江苏省职业学校学生跨省实习、国(境)外实习报备信息汇总表
11.学生岗位实习安全承诺书
12.毕业设计(论文)/顶岗实习指导教师手册
13.毕业设计(论文)/顶岗实习学生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