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班主任家访、班级评议小组民主评议、辅导员考察、学院审核通过,现对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等级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8日至2025年9月30日。如对上述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9月30日下班前向辅导员生俊敏反馈。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附件:
创新创业学院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等级公示.xlsx
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