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教职工的理论素养与业务能力,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激发全体教职工的理论学习热情,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党总支经研究决定,在全院教职工范围内开展“2024年度理论学习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创新创业学院全体教职工,包括专任教师、辅导员、行政管理人员、外聘教师等。
二、评选条件
1、学习态度积极:积极参与学院党政组织的各类理论学习、研讨活动,主动学习新知识、新技能,展现出强烈的学习意愿和积极的学习态度。
2、理论成果丰硕:在理论学习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能够深入理解并掌握创新创业教育相关理论,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参与重要课题研究。
3、教学实践融合:能够将所学理论知识有效应用于教学实践中,创新教学方法,提升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提升。
4、学习分享与引领:乐于分享自己的学习心得和经验,能够带动周围同事共同学习,形成良好的学习互助氛围,对学院整体学习氛围的营造起到引领作用。
三、评选程序
1、提名阶段:各部门根据评选条件提名候选人,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至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
2、审核阶段: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将对提交的候选材料进行审核,结合候选人的理论学习表现、教学成果、科研贡献及同事评价等因素,确定入围名单。
3、公示与评审:将入围名单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并邀请学院领导及教职工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选出最终的“理论学习之星”。
4、表彰与奖励:对评选出的“理论学习之星”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宣传,以激励更多教职工积极参与理论学习。
四、时间安排
1、提名阶段:即日起至11月10日。
2、审核阶段:11月11日至11月15日。
3、公示与评审:11月16日至11月20日。
五、其他事项
1、请各党支部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积极组织参与,确保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
2、评选过程中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
3、对于在评选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党总支将严肃处理,并取消相关候选人的评选资格。
党总支期待全体教职工的积极参与,共同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推动学院创新创业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创新创业学院党总支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