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教职工: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创新创业管理工作,完善岗位分工体系,压实教职工公共服务工作职责,充分调动全院教职工参与学院建设、创新创业服务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保障学院各项创新创业工作有序、高效开展,现启动全院专员岗位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及岗位积分管理规则通知如下:
一、专员岗位积分抵扣教学工作量规则
教职工申报学院各类创新创业专员岗位后,履职完成情况可折算对应岗位积分,所获积分可用于冲抵个人年度教学工作量。具体抵扣标准严格参照学校年度教学工作量考核要求执行,按照既定核算规则统一抵扣,助力教职工平衡教学科研与公共服务工作,合理优化个人年度工作量结构。
二、岗位积分绩效奖励核定方式
专员岗位履职所获得的积分,将作为教职工年度绩效奖励核算的重要依据。岗位积分对应的具体奖励标准不设固定数值,每年根据学院年度绩效总量、全院教职工岗位积分总规模、年度工作考核结果统一核算核定。学院将在年底结合整体绩效分配方案,统一折算单积分奖励额度,依规发放对应绩效奖励,确保奖励公平、公正、公开。
三、教学岗公共服务积分要求
全院所有教学岗教职工,年度公共服务工作为硬性考核指标,公共服务基础分值要求为20分/年。教职工可通过申报创新创业专员岗位、完成岗位工作职责、获取岗位积分的方式,抵扣及完成年度公共服务分值任务。未完成年度公共服务基础分值要求的教学岗教职工,将按照学院年度考核、绩效分配相关管理规定执行相应考核认定。
四、相关工作说明
1. 本次专员岗位申报面向全院在岗教职工开放,岗位清单及岗位内容见附件,请有意向的教职工于5月15日下班前联系学院综合办完成岗位申报,逾期将不再受理本次集中申报申请。
2. 所有岗位积分核算、工作量抵扣、绩效奖励核定工作,均由学院统一统计、审核、公示,接受全院教职工监督。
3. 请各位教职工高度重视岗位申报及公共服务考核工作,合理规划个人工作安排,积极参与学院公共服务与创新创业建设工作。
特此通知。
创新创业学院
2026年5月8日
